离职·解雇结算 — 最终工资·未使用年假·不公平解雇 21 天期限
在澳大利亚雇佣关系结束时应得的最终工资(final pay)与未使用年假结算,以及只能在解雇生效之日起 21 天内提出的不公平解雇(unfair dismissal)救济申请——本指南整理了这些一旦错过便难以挽回的权利。
在澳大利亚雇佣关系结束时应得的最终工资(final pay)与未使用年假结算,以及只能在解雇生效之日起 21 天内提出的不公平解雇(unfair dismissal)救济申请——本指南整理了这些一旦错过便难以挽回的权利。
在澳大利亚,无论是主动辞职还是被解雇,截至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工资以及未使用年假(annual leave)的结算都是法律保障的权利。此外,根据终止类型,还可能加上通知期(notice period)或代通知金(payment in lieu of notice),裁员时还可能有 redundancy pay。这些标准的基础是适用于所有劳动者的 NES(National Employment Standards)。本指南专门针对雇佣关系结束的阶段——在职期间的休假权利请参阅休假权利指南,欠薪投诉流程请参阅职场问题投诉指南。
主动辞职(resignation)是您自己提出离职,解雇(dismissal)是雇主终止雇佣关系。裁员(redundancy)是指岗位本身被取消(而非针对个人)导致雇佣关系结束;即时解雇(summary dismissal)则仅限于盗窃、暴力等严重不当行为(serious misconduct),不经通知立即解雇。如果您是被迫辞职、不得已而离开(forced resignation),即使形式上是辞职信,也可能被认定为解雇。
最终工资(final pay)是截至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劳动报酬与各项法定结算项目的总和。基本构成为以下三项;如属裁员,还可能追加 redundancy pay;如未以实际工作履行通知期,则可能追加 payment in lieu of notice。各项目的金额因适用的 award/注册协议而异,用 Fair Work 官方计算器核对更为稳妥。
雇主解雇员工时必须遵守 NES 规定的最短通知期。根据工龄不同,最短为 1 至 4 周;年满 45 岁且工龄满 2 年的,再加 1 周(award/合同可以规定更长的期限——准确期限请用官方计算器确认)。雇主可以不让员工履行通知期,而是支付相应期间的工资(payment in lieu of notice)。因严重不当行为而即时解雇属于通知义务的例外,但即便如此,未支付的工资和未使用的年假仍须支付。
未使用的病假(personal/carer's leave)原则上不予支付。支付时间因 award/协议而异,多数 award 规定应在雇佣终止后 7 天内支付——您所适用 award 的标准请在 Fair Work Ombudsman 查询。
如果解雇属于苛刻(harsh)、不公正(unjust)或不合理(unreasonable),可以向 Fair Work Commission(FWC)提出不公平解雇救济申请。最重要的是期限——须在解雇生效之日起 21 天(日历日)以内提交,一旦错过,除非被认定存在特殊情况,否则无法挽回。就歧视、因行使职场权利遭报复的解雇提出的 general protections 申请,凡属解雇案件同样适用 21 天期限。
持临时签证(打工度假、学生签证等)者同样可以申请,与签证状态无关。请不要因为签证而放弃自己的权利。
雇佣关系结束的类型不同,您能获得的项目和可以主张的手段也不同。请先确认自己属于哪种情况。
您按 award/合同规定的通知期主动离职的情况。未支付工资和未使用年假的结算权利与被解雇时相同。如果是被迫辞职,可能会被作为解雇处理,请留下相关情况的记录。
雇主给予 NES 最短通知期或支付 payment in lieu of notice 后解雇的情况。如果您认为理由或程序不当,可在 21 天以内向 FWC 提出救济申请。
仅限于盗窃、暴力等严重不当行为(serious misconduct),不经通知立即解雇的情况。即便如此,未支付的工资和未使用年假仍须支付;如果对不当行为的认定不公,同样可以在 21 天以内提出申请。
岗位本身被取消导致雇佣关系结束的情况。根据 NES,可能按工龄产生 redundancy pay,但存在小企业豁免等例外,金额请用 Fair Work 官方计算器确认。如果岗位并非真的消失(不属于 genuine redundancy),则仍有主张不公平解雇的余地。
如果收到解雇通知或已决定离职,与其情绪化应对,不如按以下顺序先把记录和期限抓在手里。
以下是雇佣终止阶段实际经常发生的失误,尤其第一条无法挽回。
最终工资(final pay)构成项目及支付时间的官方指引——查询未使用年假 payout 标准
不公平解雇(unfair dismissal)救济申请的资格、21 天期限及流程官方指引
按 award 标准计算通知期与 redundancy pay 的官方计算器
裁员(redundancy)要件、redundancy pay 及小企业豁免的官方指引
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关于雇佣终止相关税务(ETP、未使用假期结算金征税)的指引
从解雇生效之日(dismissal takes effect)的次日起按日历日计算,须在 21 天以内向 Fair Work Commission 提交申请。逾期申请仅在被认定存在特殊情况(exceptional circumstances)时才会受理,而认定标准极为严格,实际上一旦错过便很难挽回。即使尚未确定解雇是否不公平,也建议先在期限内提交申请、之后再补充材料,这样更为稳妥。
可以。根据 NES(National Employment Standards),无论是主动辞职还是被解雇,未使用的年假(annual leave)都必须全额结算(payout),与雇佣终止原因无关。如果您在职期间休年假时享有 leave loading,原则上结算时也应包含在内。具体金额可使用 Fair Work 的 Pay and Conditions Tool(P.A.C.T.)计算核对。
原则上,未使用的病假(personal/carer's leave)在雇佣终止时不予支付。部分注册协议或个别合同中可能有例外条款,请查阅您适用的 award、协议及合同。病假是在职期间需要时使用的权利——详情请参阅休假权利指南。
取决于适用的 award/注册协议,多数 award 规定应在雇佣终止后 7 天内支付。若无相关规定,通常最迟应在下一个正常发薪日支付。您所适用 award 的具体规定请在 Fair Work Ombudsman 网站查询。
可以。不过,员工不足 15 人的小企业(small business)要求的最短工龄为 12 个月(一般企业为 6 个月),且如果雇主遵循了 Small Business Fair Dismissal Code,解雇可能被认定为合理。此外,小企业原则上豁免 NES 规定的 redundancy pay 支付义务(部分 award 存在例外)。关于您所在企业员工人数的认定标准,也请查阅官方指引。
可以。根据澳大利亚劳动法,最低劳动标准和不公平解雇救济申请的权利不因签证类型或状态而有任何差别,一律平等适用。即使担心违反签证条件,也设有可向 Fair Work Ombudsman 求助的保护机制(最新内容请查阅官方网站),请不要因为签证而放弃自己的权利。
各项目不同。未使用年假与 long service leave 的结算金不属于 ETP(employment termination payment),适用单独的税率;而 payment in lieu of notice、genuine redundancy 免税额度的超出部分等某些项目则被归类为 ETP,另行适用上限和税率。因个人情况差异较大,具体内容请参阅 ATO 指引并咨询注册税务师(registered tax agent)。